甲方:蒲迅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蒲迅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088号36栋-1-2层1号
乙方:张磊
身份证号:232321********1216
授权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西华园
授权编号:PX-T21-233
甲、乙双方于2021年5月7日签署了《蒲迅电池品牌授权合同》。合同约定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电池品牌“PXE”,门头“蒲迅电池”,商标“puxun”进行锂电池业务经营。授权方式为非独占授权,授权期限自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现因合同已到期,且乙方违反《蒲迅电池品牌授权合同》第三条处3.2条,第六处6.2条,根据既有协议甲方决定于2022年5月17日与乙方解除《蒲迅电池品牌授权合同》,并就该合同解除事宜发出以下通知:
1、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品牌、商标及标识;
2、乙方应在6月1日前将带有甲方商标等商业标识的招牌和相关宣传物料从经营范围内撤除;
3、乙方不得再以上述蒲迅电池品牌开展业务和相关宣传,如给甲方造成名誉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4、如在2022年6月1日后,甲方查实乙方仍在使用甲方品牌、商标、门头开展业务,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